《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自本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受到了各界关注。昨天,深圳保监局、深圳保险同业公会专门召开“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为明年正式试行该办法集思广益。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建议费率浮动应该首先考虑“费率随人”因素,因为驾驶者的素质决定车辆的行驶状况。对此,深圳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保险业将通过车险产品创新来体现“费率随人”。
161名公众参与网上调查
从11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稿》在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和保险同业公会的网站进行了公告,各家保险公司的办公职场也进行了张贴,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昨日,共有161名公众参与了保险同业公会组织的网上调查和意见反馈,其中83.33%的公众认为深圳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方案设计比较合理,89.94%的公众认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与赔款记录挂钩比较合理,86.96%的公众认为商业车险费率浮动与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挂钩比较合理。
焦点1:费率浮动是否与理赔次数挂钩?
《征求意见稿》将费率浮动与理赔次数挂钩,昨天会上,深圳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的陈静博士表示,将车主上一年的理赔记录与其本年的保费挂钩,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做法,更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这种“奖惩”有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次数。
市公安局交警局事故科的罗宏伟也表示,实行费率与理赔挂钩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记者了解到,虽然此前已有某些保险公司实现了这种挂钩,但车险方案一直未能在全市范围、跨越各保险公司实现这种“奖惩”式的挂钩。
但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坚如则提出,费率浮动仅仅与理赔次数挂钩还不够,还应该考虑理赔中的非人为因素。如车辆停放期间被刮花,车主因理赔第二年被提高保费明显不公平。也有专家建议费率浮动可考虑理赔金额,目前,北京地区将理赔金额与理赔次数挂钩,理赔金额占比在10%左右。
对此,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理赔次数是否考虑与理赔金额挂钩应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目前,深圳保险业正在筹建商业车险信息平台,所有车险数据将统一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待运行成熟之后,再逐步考虑费率浮动与理赔次数挂钩同理赔金额因素进行统筹。
焦点2:是否应该费率随人?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条文,未来车辆投保的费率浮动主要依据车辆头年是否理赔。在征求意见中,有市民就提出费率浮动不仅要考虑“费率随车”因素,还应考虑“费率随人”因素,如车主几年无车辆理赔记录,换购新车后的费率按照新车投保有失公平。
昨天,张坚如就表示,费率浮动应将人的因素放在车的前面,因为是人在开车,驾驶者的精神状态和水平决定车辆是否能安全行驶。在人的因素中不但要考虑驾驶者的年龄,还应包括驾龄。
深圳保监局产险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西方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车辆投保确实将驾驶者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便需要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到了一个较高水平。下一步,深圳保险业将通过车险产品创新来体现随人因素。
焦点3:双重处罚是否公平?
有市民提出,费率浮动与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挂钩是否合理?车主已受到交通违法的处罚,为什么还要多交保费?市公安局交警局事故科的罗宏伟表示,从自己之前接触的各种交通事故案例来说,他非常赞成这种做法。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李锋也表示,为鼓励安全驾驶行为,保障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深圳保险业经过与市交警部门的充分研究讨论,本次费率优化方案尝试增加了“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涉及交通违章的类型有200多种,但只对有较大危害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酒驾、无证驾驶、多次闯红灯等适当加费以提高人们的交通守法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网络平台全方位支持
服务进度实时跟踪
会员制管理、积分累积优惠
车辆管理机构全方位合作
办理好再付款,消除您的后顾之忧
老客户推荐,享受价格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