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清洁、节能、方便,最初是被作为环保代步工具大力提倡的。尤其是在宝安这里,大量的外来劳务工聚集,对于很多买不起小汽车的人来说,电动车则成为了首选的代步工具。
可是问题也出现了,因为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成为交警部门头痛的大问题。记者从西乡交警中队了解到,由电动车导致的伤人事故在交通伤人事故中比例很高,称电动车为“马路杀手”一点也不为过。
电动车肇事事故高发,由此成为交警调解室调解的主要纠纷来源,各类赔偿纠纷成为调解热点。
现象剖析
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电动车成“马路杀手”
周超是西乡交警中队调解室内的调解员,他给记者出了一份数据。
从5月份到11月份共有143宗电动车交通调解案件,占据了调解案件的绝大部分。“电动车可以说是一大马路杀手。”西乡交警中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所处理的交通案件中,由电动车导致的伤人案件大约占据了一半的比例。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肇事深感头痛。
该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设计,过于强调行驶速度和骑行方便,这样能够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是配套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得非常不足。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应在每小时十五公里以下,但实际生活中,很多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已经达到每小时五六十公里。“在车速这么快的同时,电动自行车车身轻、无声音,无法对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起到警示作用,且刹车功能差,一旦与汽车相撞,伤亡惨重。”
目前,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完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非机动车的要求进行,只有在电动车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时候,才能对之进行查处。“采取罚款或者没收的方式,不能够进行拘留,这样导致对电动车违规威慑警示作用不足。”
该负责人解释,当前之所以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还与电动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有关,很多人对于非机动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知之甚少。
纠纷热点
为了加强对于交通肇事纠纷的处理力度,宝安各街道的交警中队都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由各街道司法所派驻人民调解员专门进行调解。
昨日,记者前去采访,在采访的一个多钟头内,周超所接到的三宗调解纠纷都属于电动车肇事导致的。“电动车成为交通纠纷的主要肇事者。”在电动车交通纠纷中最核心的就是赔偿问题,有几类问题是比较高发的。
医疗费赔偿:一万元以下医疗费由机动车车主承担
案例:王先生驾车行驶在西乡大道,期间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与王先生的车相撞,电动车车主被摔成了小腿骨折,花费了近三千医疗费用。本次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是电动车主违规行驶横穿马路导致。王先生本以为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哪知,最后调解认定需要王先生承担医疗费用,王先生颇感冤枉。
释法: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医疗费用如果在一万元以下,不论责任由机动车车主承担;如果超过了一万元,则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周超认为,交强险的实行带有保护弱势群体的意图,但是也放任了一些不良的交通违规现象,使那些违规的非机动车车主不能从根本上认识错误。
误工费赔偿:无固定收入的需要自己进行收入举证
案例:在西乡前进一路,分别开着电动车的赵某和张某相撞了,赵某被撞成了重伤,住院治疗花费近3万余元。在医疗费用赔偿方面,张某愿意承担全部费用,然而分歧就在于误工费赔偿。赵某住院半个月,提出了5000元的误工费用赔偿。张某认为赵某在漫天要价,拒绝赔偿,由此进入人民调解。调解人员认为赵某无固定收入,平时只是打点零工,在其无法证明自己收入状况情况下,按照其相近行业近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收入状况进行理赔,经过协商由张某给予赵某1500元赔偿。
释法:误工费的赔偿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进行。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依据其平均收入计算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如果受害者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按照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损失。
后续治疗费:需要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所出具证明
案例:李某驾驶电动车被一辆小轿车撞伤,进入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随后李某向车主提出了2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小轿车车主拒绝赔偿,认为李某伤情已经完全恢复,索要后续治疗费纯粹是敲诈,遂双方进入西乡中队交警调解室调解。在李某无法提供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结论的情况下,调解人员认为其提出的后续治疗费不予支持。
释法:周超解释,后续治疗费需经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机构确定必然发生的确切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予以赔偿,受害人也可以等后续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后续医疗费的确定一般是在受害人出院时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法律链接
交通事故
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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